2017年以來,嵩明縣紀委聚焦主業,對問題線索實行精細化管理,通過建立制度、規范流程、集中受理、集體研判、分流轉辦、定期督辦的模式,取得明顯成效。去年全年,共處置問題線索138件,初步核實58件次,同比上升81.25%,立案查處各類違紀案件64件,同比上升56.10%,其中,涉及鄉科級干部10件,同比上升400%;一般干部3件,同比上升300%;其他人員51人,同比上升30.77%。處分違紀人員61人,同比上升52.5%。
建立制度,規范流程。制定《嵩明縣紀委監察局問題線索管理暫行辦法》,對問題線索的受理、研判、處置等各個環節作出規定。設計《問題線索處置流程圖》進一步規范問題線索的流程程序,強化重要環節的審核把關。此外,由縣紀委三個紀檢監察室分工聯系全縣各紀檢監察組織,加強日常的工作指導,推動問題線索的處置。
集中受理,對比分析。所有的問題線索均按照“集中受理”原則,由縣紀委信訪室統一收集整理、造表登記,防止多頭管理造成線索流失。對于信訪舉報的內容,信訪室認真對比分析,提出分辦意見。
集體研判,三道把關。嵩明縣紀委監察局對受理的問題線索按照三級排查的原則進行集體排查。各承辦部門對案件監督管理室轉辦的問題線索首先經室務會議對問題線索進行初步研判,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了結四類處置標準提出初步處置意見,然后,由分管領導召開會議對問題線索進行深入研判,確定初步處置意見,最后,提請書記專題會集體排查研究決定問題線索的處置方式,提高處置意見的準確性,全面杜絕用文件報批代替集體排查的情況。
督促辦理,推動落實。嵩明縣案件監督管理室和各承辦部門都建立了問題線索管理臺賬,及時更新,每周由案件監督管理室和各承辦部門進行對賬,對分辦到各紀檢監察室的問題線索辦理情況由縣紀委案管室進行跟蹤督辦,對臨近超期案件進行書面提醒,經提醒還未有進展的,由分管領導對承辦部門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對無正當理由超時限辦理的嚴格按照《嵩明縣紀檢監察干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蘇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