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耿馬縣紀委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掀起了學習熱潮,同時加強了對全體紀檢監察干部的紀律教育。
“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突出了‘三個重點’,將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寫入《條例》,這是我們案件審理室必須注意的一個重點。”案審室主任彭江龍說。
“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中對處分的表述有新提法,‘開除黨籍’不等于‘除名’,‘開除黨籍’是黨紀處分的一種,而‘除名’不是處分形式,被開除黨籍、除名后都不再是黨員身份。但第13條規定,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而被除名的黨員則無此規定。”轉隸干部朱寶恩說。
“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將一些新型違紀行為列入“負面清單”。例如,將故意規避集體決策、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等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行為列入違反組織紀律范疇。”“修訂后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集中學習結束,干部職工結合崗位實際,紛紛作了簡要發言。
“學習新修訂的《條例》,是我們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首要政治任務。要結合各自思想、工作和崗位實際,采取集中學習、自學、測試等方式,切實學懂、弄通、做實,不斷高監督執紀問責的能力水平。”該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劉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