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施甸縣召開學習貫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宣講會。會議邀請保山市紀委常委、監(jiān)委委員、案審室主任進行專題講座??h處級領導,各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鄉(xiāng)鎮(zhèn)長、紀委書記,縣委和縣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中央及省市駐施單位、各人民團體領導班子成員,縣紀委監(jiān)委全體干部職工,共370余人參加會議。
宣講從“為什么改、改了什么、如何貫徹”三方面對新修訂的《條例》進行生動詳細的解讀,并以典型深刻的案例,闡明了貫徹《條例》的基本要求和基本遵循。
會議要求,此次專題講座,對如何準確理解和全面把握新修訂的《條例》具有重大的指導性意義,全體參會人員在會后要認真思考、深刻領會,層層組織學習宣傳,推動全縣廣大黨員干部把《條例》精神內(nèi)化于心、外化于形。
會議強調(diào),要認清形勢,從嚴治黨越往后越嚴,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心中有責、心中有戒;要嚴于律己,切實將黨章黨規(guī)黨紀作為自己日常行為準則,嚴格要求、率先垂范,特別是黨員干部要在工作、學習等各個方面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guī)范,帶頭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常學常記,黨員干部要學會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思考,在實踐中領悟,用知識武裝頭腦、指導實踐,以黨規(guī)黨紀為標準,定期自檢自查自糾,不斷提高黨性修養(yǎng)和基本素質(zhì)。(潘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