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委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及成果運用,嚴格督促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邊巡邊改,強化整改主體責任及“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條條整改、件件落實,用強有力的整改進一步確保巡察見成效,彰顯“利劍”作用。
先后在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等相關會議上通報各輪巡察情況;對巡察發現的共性和傾向性問題,巡察辦分類梳理匯總,形成專題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抓好整改落實;對巡察發現的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及時分類移交并督促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按規定時限優先辦理。
普洱市委三輪巡察共對164個黨組織開展了巡察,發現面上問題1015個,移交涉及領導干部問題線索313件。嚴肅查處了市民政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李亞順和市政務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陶小平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通報問責、批評教育、誡勉談話一批干部;提醒談話、談話函詢、初核了結、組織調整了一批干部;對3個黨組織領導班子集體進行了通報批評。
按照巡視巡察成果運用管理和整改落實的相關要求,強化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督促其立行立改、真整實改、全面整改,確保巡察整改落地見效。
同時認真抓好中央巡視“回頭看”云南反饋意見和省委對普洱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內容、措施、時限,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細化分解整改工作責任清單,壓實工作任務,確保巡視整改落地見效,增強巡視監督政治功能,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對整改情況分批在當地的報紙電視等媒體上及時發布;對整改不力的,及時約談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對整改不力導致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問責,強化震懾作用。(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