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保山市委進行了巡視。4月19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向保山市委反饋巡視情況。保山市高度重視巡視整改工作,認真開展巡視整改,部署整改工作。
保山市委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第一時間對巡視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4月22日,市委組織相關部門對照反饋意見和問題清單逐條逐項分解任務,對照巡視反饋意見,逐一作出回應。4月23日,市紀委、監委召開專題會議,逐條逐項分析巡視反饋意見,研究部署有關整改落實工作。
同時,在巡視整改工作中,保山市堅持政治標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來,把整改落實巡視反饋意見作為解決問題、改進作風、推動工作的重大契機。高度重視巡視反饋的問題,認真梳理、深入研究,細化分解整改任務,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確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
此外,統籌結合推動整改落實,把從嚴懲處、建章立制、思想教育貫穿其中。堅持巡視問題整改落實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相結合,與抓好市縣兩級巡察發現問題整改相結合,與專項整治相結合,認真總結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有效做法,堅持從嚴懲處、建章立制、思想教育三方面共同發力、貫穿始終,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氛圍、“不能腐”的制度約束和“不想腐”的思想防線。
下一步,保山市還將把“改”和“立”統籌起來,加強分析歸納,做到整改任務“不懸空”“全見底”。以省委巡視整改為契機,推進制度建設,建章立制,進一步堵塞監管漏洞。全面排查、穩妥處置省委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加大查處力度,以案明紀,加強警示教育,讓黨員干部有觸動、受教育、有改進。(張凱峰 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