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思茅區充實巡察隊伍,快速推進第四輪巡察工作,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較前3輪大幅上升,共發現問題124個,充分發揮了巡察“顯微鏡”和“探照燈”作用。
本輪巡察從相關部門抽調了36名人員充實到巡察隊伍中,各巡察組由1名副組長增設至2名,組員由原來的5名增至9名。共查找出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黨組織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重大項目建設監督缺位、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違規公款報銷各類費用、違反公車使用和公務接待規定等方面的問題124個,梳理出問題線索41個,超過前3輪問題線索總和,共計清退違規發放資金330余萬元。
針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堅持邊巡邊改,立行立改,緊盯整改責任落實。整改做到“一把手”親自部署、親自把關,杜絕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同時,建立督查回訪機制,由巡察辦統籌各巡察組加強對整改落實全過程跟蹤問效,綜合運用督辦、催辦、抽查、檢查等方式,做到責任不落實堅決不放過、問題不整改堅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堅決不放過、整改不見人見事堅決不放過、制度不健全堅決不放過等“5個不放過”。適時安排巡察“回頭看”,對在整改過程中履行整改責任不到位、問題整改不實、建章立制不力、群眾評價不高的,嚴肅處理,切實抓牢抓實巡察整改,層層傳導全面從嚴治黨壓力。
強化巡察整改落實和成果運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結合思茅區緊要任務立即辦、職能職責主動辦、重要事項跟蹤辦、所有工作廉潔辦的“四辦”工作制度,對問題線索進行科學分類,及時對口移交,做到快查快辦快通報,確保移交的問題線索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重點突出問題,敢于“亮劍”,及時曝光,樹好巡察權威,增強巡察震懾力。(羅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