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巡視巡察工作要求,日前,昭通市制定出臺《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和《市委巡察組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進一步推進巡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規則》對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會議制度、組織原則,市委巡察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工作制度、紀律與責任,市委巡察組巡察范圍與巡察內容、人員組成與職責分工、工作程序與工作方法、內部管理與工作紀律等方面內容進行了明確。
《規則》指出,巡察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巡察必須緊緊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等方面深入查找問題,督促各級黨組織強化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規則》強調,市委巡察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忠誠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以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主線,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貫徹中央巡視巡察方針,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夯實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規則》要求,巡察組應當成立黨支部,加強組織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建立健全巡察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和考勤請假、請示報告、談心談話、安全保密等制度。巡察組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嚴格遵守“六大紀律”,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自覺接受監督,樹立良好的作風和形象。
《規則》的出臺,是昭通市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加強黨內監督制度建設、推進制度創新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推進巡察規范化和制度化,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具有重要意義。(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