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二屆勐海縣委第七輪巡察工作已完成反饋意見,此輪巡察共發現主要問題33個,問題線索2條,向被巡察黨組織提出整改意見33條,向組織部門提出建議1條。
勐海縣委對標對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嚴格按照上級黨委有關巡視巡察工作規劃要求,從政治巡察的高度,緊扣“六個圍繞、一個加強”,深入細致開展巡察,從講政治、謀長遠的角度制定“改”的舉措和“立”的機制,讓鐵規發力生威。
強化問題反饋。縣委巡察組一針見血、原汁原味反饋問題,直指問題病灶,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把自己擺進去,督促被巡察黨組織開列“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同時,巡察反饋劍指黨組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個人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響鼓重槌”,讓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認清問題,感受壓力,明白責任。
強化線索處置。巡察組對巡察中反映和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認真的分析和研判,梳理成相關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及時處理,完整移交。組織部門對巡察發現的黨建、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有缺失的堅決督促整改,有問題的嚴肅處理。
強化標本兼治。對照梳理出來的問題,從扎緊制度籠子、完善制度保障出發,既拿出“當下改”的舉措,又明確“長久立”的機制。要求被巡察黨組織不折不扣落實巡察整改,做到“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切實發揮巡察治本作用。
強化監督合力。聚焦共性問題,把握個性問題,以具體問題的解決帶動全局的轉變,充分發揮好紀委監委、組織、巡察、派駐等機構部門的監督合力作用;在推進整改的過程中,紀檢監察機關把督促巡察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組織部門及時跟進反映干部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將巡察成果充分運用于組織人事工作之中,巡察機構把上輪巡察整改情況作為 “回頭看”和新一輪巡察重點監督檢查內容,對整改不力、應付交差、拒不整改的,進行嚴肅追責。(周聽維 巖罕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