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云龍縣委相繼開展了三輪常規巡察和一輪巡察“回頭看”,在前兩輪常規巡察和“回頭看”工作中發現問題線索15件,初核后轉立案3件4人,巡察利劍作用得到充分彰顯。
縣委切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及時跟進上級黨委、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部署加強領導,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緊緊聚焦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三大問題”,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重點圍繞被巡察黨組織領導作用是強還是弱、加強黨的建設是實還是虛、全面從嚴治黨是嚴還是寬等方面問題,突出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和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時時處處體現黨委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縣委巡察辦根據州委巡察辦和縣委要求,結合云龍實際制定了《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云龍縣巡察人才庫管理辦法(試行)》,編印了《巡察工作手冊》《巡察工作流程圖》等,確保巡察工作順利開展。同時有效加強巡察干部隊伍建設,有針對性地從縣鄉選派干部到州委巡察組參與巡察,通過“以干代訓”等多種方式加強縣級巡察人才培養;在每輪縣委巡察進駐前,都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專題輔導,著力提高精準發現問題的能力;開展巡察期間,各巡察組成立臨時黨支部,嚴格落實巡察組組長負責制,既管業務工作,又管紀律作風,以嚴實硬作風推進政治巡察。
通過巡察進駐,有效將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結合起來推動巡察整改,要求被巡察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兩個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責任、時限,對能及時解決的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對發現涉嫌嚴重觸犯黨的紀律的行為或干擾巡察、不落實巡察整改要求的根據相關規定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調查處置。(許洪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