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紀委監委以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律部隊”為目標,出臺《楚雄州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把監督工作貫穿于紀檢監察工作和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各個環節,讓廣大紀檢監察干部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辦法》明確了監督的職責、對象、內容、方式和程序,督促紀檢監察干部依紀依規依法履行職責,嚴明“六項紀律”,特別要突出對紀檢監察干部執行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的檢查,把紀律挺起來、規矩嚴起來,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同時,明確把監督的結果作為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紀檢監察干部考核、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辦法》要求,全州各級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機構要對本級管理的紀檢監察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章及黨內其他法規,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的情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監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要常態化開展談心談話、實行家訪制度,將監督觸角拓展到干部職工“八小時內外”;要主動走出去,拓寬監督渠道聽取意見建議;要建立干部監督工作報告制度,每年向州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報送落實干部監督管理主體責任的情況報告;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監督檢查,了解紀檢監察干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對《紀檢監察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進行重點抽查,并將重大事項報告內容納入紀檢監察干部個人電子廉政檔案管理。
《辦法》明確規定,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信訪件按照上提一檔管理,縣市紀委監委收到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信訪件,不得擅自截留處理,要于2個工作日內上報州紀委監委信訪室歸口管理,并由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視問題情節,提出擬辦意見并報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采取直查快辦與跟蹤督辦相結合的方式處理,進一步規范信訪辦理及問題線索處置和集中統一管理。(徐燕梅 王麗仙 葉向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