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區紀委監委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其中,運用第一、二種形態處理523人,占97.76%;運用第三、四種形態處理12人,占2.24%。先后對8人采取留置措施,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人,追回違紀違法資金510萬元……”
1月25日,云南省普洱市紀委監委組織召開全市紀檢監察工作年度述職評議會,市紀委監委19個內設機構和22個派駐(出)機構、10個縣(區)紀委監委分別書面報告了2018年度履職盡責情況,包括受理信訪舉報情況、開展監督情況、審查調查情況、問責情況等,其中2個內設機構、2個派駐機構、3個縣(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進行了現場交流。
“有的縣(區)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數為零,有的派駐(出)紀檢監察組受理問題線索和立案處分數均為零,是真的沒有問題,還是監督不到位?”交流結束后進入現場點評環節,普洱市紀委監委有關領導結合工作實際,直言不諱地指出一些單位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共性問題現場支招,“分析執紀監督力度不夠的原因,主觀上是不想辦、不敢辦,客觀上是不會辦,本領欠缺,要轉變理念,主動出擊,補齊能力短板,讓工作提質增效……”
此次述職評議注重實干實績、創新創優,評議結果與有關干部職工年度考核、推選推優和提拔使用掛鉤。據悉,述職評議會上共對市紀委監委19個內設機構和22個派駐(出)機構、10個縣(區)紀委監委提出共性問題10個、個性問題41個,明確下一步整改措施35條,旨在進一步壓實監督責任,杜絕責任落實虛化、泛化。(伍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