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某,女,中共黨員,云南省陸良縣馬街鎮大龍潭村委會婦女主任。2018年10月11日,陸良縣紀委監委接到群眾舉報,稱王某某為其子大操大辦婚慶事宜。

經查,2018年國慶節期間,王某某在當地為其子舉辦婚宴,設宴80桌,共收到親朋好友及村委會工作人員禮金5.8萬元,其中含本村建檔立卡貧困戶8人送的禮金1100元。

王某某事前未向鎮紀委報備,事后雖補報但未如實填寫宴請標準、人數等內容。

2018年12月,經馬街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王某某黨內警告處分。其違規收受的禮金如數退還。
紀法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一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案例提供:云南省陸良縣紀委監委 漫畫:盧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