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捆綁式+協作式’工作聯動機制,破解監督方式單一、監督力量不足等難題,形成監督合力。”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紀委監委召開的干部職工會上,州紀委監委派駐州委辦紀檢監察組相關負責人說道。今年以來,楚雄州紀委監委聚主業主責,探索建立“捆綁式+協作式”工作聯動機制,整合監督檢查室和派駐機構力量,實行工作“捆綁”、責任“捆綁”、獎懲“捆綁”,提升派駐監督效能。
制定出臺《監督檢查室與派駐機構“捆綁式”工作機制和派駐機構相互協作工作機制的通知》,建立“監督檢查室+派駐機構”的“捆綁式+協作式”工作機制。由1個監督檢查室對應4個派駐機構建立1個“捆綁式”工作組,每季度共同研判駐在部門政治生態不少于1次。指導、檢查和督促派駐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并及時將日常監督、“蹲點式”“體驗式”監督和開展專項調研檢查中發現的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州管干部問題以及談話提醒、誡勉談話情況向派駐機構通報。派駐機構發現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成員和領導干部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的,及時向監督檢查室通報。
與此同時,州紀委監委還制定出臺《“2+1+1”監督執紀監察聯動工作辦法(試行)》,由州紀委監委監督和審查調查室、所聯系縣市紀委監委和州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州委巡察機構為工作責任主體,發揮各自優勢,聯動開展日常監督、聯動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檢查、聯動辦理重點問責事項、聯動查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聯動巡察及整改推進工作等。通過開展聯動監督執紀,強化紀委監委各監督部門統籌指導作用,更好發揮派駐監督“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自開展“捆綁式+協作式”工作聯動機制以來,楚雄州紀委監委5個監督檢查室和20個派駐機構共聯合開展監督檢查163余次,共發現問題126個,督促整改118個。(云南省紀委監委 || 趙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