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組織調查核實,對你所作的說明予以采信,現對函詢問題暫予澄清了結。”接到區紀委監委送來的《函詢了結告知書》,林局長緊緊握住紀檢監察干部的雙手……
今年以來,為最大限度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沾益區紀委監委樹立正確的執紀導向,出臺《鼓勵改革激勵干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對在履職擔當、改革創新、干事創業過程中,非主觀故意或者受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影響,出現失誤、錯誤,且未謀取私利,本應給予問責追究或黨紀政務處分的干部,可以從輕、減輕直至免予責任追究。
堅決剎住信訪舉報中的歪風邪氣,集中開展“纏訪、亂訪、濫訪”等信訪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印發《關于開展“纏訪、亂訪、濫訪”等信訪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專項整治分為排查梳理、調查核實、打擊處理、總結提升四個階段進行,緊盯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問題及重點人員,及時梳理排查近3年的信訪舉報件,建立“纏訪、亂訪、濫訪”問題突出的信訪舉報件臺賬,照單開展領導包案督辦,每周對專項整治問題線索辦理情況進行梳理,及時反饋和澄清,回應群眾關切。對法律問題解決到位、過錯責任追究到位、解釋疏導教育到位、實際困難幫扶到位后,仍然采取越級上訪、“纏訪、亂訪、濫訪”等非正常方式表達訴求的,依紀依法從嚴懲處。
建立失實信訪舉報澄清反饋機制,研究制定《沾益區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核查處理實施辦法》,對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問題,按照申請、審核、核查、認定、處理、反饋、備案等7個程序進行調查,對查實的問題進行分類處置,對失實舉報的,采取當面告知、書面通知、召開會議等方式向被舉報單位或干部予以澄清,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對連續發生或者大面積發生誣告陷害他人等問題的,嚴格追究黨委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引導干部爭當改革的促進派、實干家。
“澄清機制是一個風向標,目的就是還事實一個真相,還干部一個清白,增添敢做善為者的底氣和硬氣。”沾益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
澄清機制啟動后,該區紀委監委及時向同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通報了相關情況,確保受到不實反映的黨員和公職人員在評先評優、提拔或交流中不受影響。(黃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