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山縣紀委監委堅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嚴把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關”,監督執紀問責成效顯著。
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職能,積極構建以紀檢監察牽頭,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動機制,明確各單位在紀律處分執行環節的職責分工,確保信息溝通順暢、高效。堅持每年會同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召開聯席會議,及時通報受處分人員職務工資調整、年度考核、處分決定歸入本人檔案等方面的執行情況,共同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處分決定及時有效執行到位。
嚴把送達關,按照工作程序及時將處分決定送達本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并按要求填寫送達回執文件。對涉及職務、工資調整的,督促被處分人所在單位在一月內到組織人社部門遵章辦理相關手續,并將處分決定送達縣財政局,以便及時停發、調整工資。出具“明白卡”,明確注明各處分決定執行期限以及執行黨政機構的職責和義務,并要求相關黨組織定期報告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受處分人現實表現等,確保執行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處分決定下達后,按照執行不到位、案件不了結的要求,由案件審理人員負責對處分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確保每一個處分決定執行到位。每年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不少于2次的隨機抽查,在每年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對各黨組織對所屬黨員處分執行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發現的個案問題,形成書面反饋單,提出糾正意見,并負責跟蹤落實;對發現的共性問題,及時研究對策,明確相應措施,促使執行到位。對個別難執行的個案,敢于頂真碰硬,以查促糾。通過找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談話,有效促進了全縣處分執行工作。
堅持回訪教育制度,確保對每名受處分黨員在處分期內進行一次回訪?;卦L中,著重聽取處分執行黨組織對受處分人員的評價和受處分人對組織的意見建議,深層次了解受處分人員在受處分期間的思想、工作、生活和糾錯改錯的情況,幫助受處分人員切實放下思想“包袱”,汲取教訓,改正錯誤。鼓勵其重拾信心,積極工作,為黨的事業“添磚加瓦”。通過回訪教育,實現紀挺法前、紀嚴于法,讓紀律底線成為干部的保護線,讓紀律處分成為挽救和教育干部的有效手段。(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