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認真貫徹紅河州紀委八屆四次全會精神,確保全會部署的重點工作落到實處,推動全州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州紀委監委對32項重點督辦事項進行立項督辦。
據悉,此次督辦重點圍繞強化對“兩個維護”“四個意識”,貫徹黨章和黨內其他法規情況、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情況、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的監督,全面落實縣市、州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向州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度執行情況、派駐機構監督“探頭”作用發揮情況、縣市監委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辦公室情況、規范、有效處置反復舉報問題線索辦理情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深挖細查“四風”問題情況、查處破壞政治生態的重大典型案件情況、整治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情況、持續深化政治巡察、推進提級巡察、交叉巡察,探索推進巡察向村居延伸的情況、加強巡察機構隊伍建設情況、開展民生領域專項整治的情況、查處涉黑涉惡腐敗、拔除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情況、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情況等32項重點督辦事項。
立項督辦工作要求,各級紀委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必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守職責定位,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積極構建紀律、巡察、派駐、監察“四位一體”監督格局。堅持靶向治療、精準懲治,緊盯重大工程、重點部門、關鍵崗位強化監督。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斷提高精準發現、精準處置問題能力,有效推進重點督查督辦事項高質量完成。(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