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沾益區紀委監委深入實踐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立足抓早抓小,從源頭上筑牢全面從嚴治黨的第一道防線。
全面壓實第一種形態主體責任,建立分級分層談話機制,明確各級黨(工)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班子成員和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其他班子成員對分管聯系部門主要負責人開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廉政談話,并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社會評價和平時掌握情況適時進行約談。
出臺《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規定》《關于開展談話函詢強化抓早抓小實施辦法》,明確了談話函詢的程序、內容和要求等,明確談話函詢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談話函詢對象的書面檢查和情況說明必須按層級報黨組織相關領導簽字背書后上報承辦部門,由承辦紀檢監察室按照程序進行審查,談話函詢工作報告報紀委書記審批。同時,本人必須在本單位年度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組織監督。
區紀委監委定期組織人員,按照不低于15%的比率,對談話函詢情況進行了抽查,全方位、多層次了解談話函詢的效果和質量。對督查發現的談話函詢對象不忠誠不老實,故意隱瞞事實的或者邊談邊犯、邊函邊犯的,視情節輕重進行追責;對談話函詢程序不規范、方法運用不恰當的,對承辦紀檢監察室及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
各級黨組織將開展廉政談話、提醒談話、函詢和誡勉談話情況列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內容,作為考核、問責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的重要依據。
為最大限度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區紀委監委建立失實信訪舉報澄清反饋機制,承辦部門對被函詢對象的書面說明認真分析評估,對相關問題進行復核。經函詢,對能如實說明情況,反映問題不實,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問題的,向被舉報單位或干部采取當面告知、書面通知、召開會議等方式予以澄清。澄清機制啟動后,區紀委監委及時向同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通報了相關情況,確保受到不實反映的干部在評先評優、提拔或交流中不受影響,讓干部輕裝上陣、擔當作為。
今年以來,全區共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65人次,同比增加71.1%,占“四種形態”的75.6%。(黃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