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普洱市牢固樹立“政治首關”理念,針對干部政治表現問題難發現、情形難界定等情況,在選人用人工作中引入反向測評,精準考察評價干部政治表現,推動政治標準精準落地。
“正負清單”具體化政治標尺。出臺《普洱市關于加強黨內政治文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對黨員干部加強黨內政治文化建設列出正面規范,讓黨內政治文化滋養干部成長。將政治表現作為干部考察談話的首要內容,將“兩個維護”“四個意識”“四個自信”等政治標準具體化,重點了解考察對象是否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等組織紀律、是否按規定參加“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是否在加快推進“六個普洱”建設中擔當作為等。同時,制定《領導干部政治表現反向測評表》作為干部考察必測內容,開列落實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不堅決、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不執行重大請示報告制度、不堅持原則,不擔當作為、搞人身攀附、政治投機、涉黑涉惡或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11項反向評價指標,使干部政治表現的底線更加清晰。
“全面體檢”常態化掌握日常政治表現。堅持把政治表現考察的功夫下在平時、抓在經常、融入日常,結合年度綜合考核、黨建述職評議、民主生活會,運用巡視巡察、審計、個人事項報告、信訪舉報等相關信息,全面考察掌握干部政治表現和日常工作生活表現。出臺《在脫貧攻堅工作中選拔管理干部的意見》,堅持在脫貧攻堅一線對干部進行跟蹤考察,做到從完成急難險重任務中,特別是從關鍵時刻、重大關頭的表現中,考察識別干部的政治表現和政治擔當。
“一票否決”實效化運用政治考察結果。注重對擬提拔對象政治表現情況的民主測評,凡“優秀”“良好”和“一般”三項合計比率低于60%,或“差”的比率高于15%的,結合日常掌握了解經組織綜合認定后,一律不得作為考察對象。在政治表現反向測評中,存在11種負面清單所列情形的,在未調查清楚前,一律不提交會議研究。對考察中發現干部在政治表現方面有不良反映的,及時采取提醒、函詢、誡勉等措施,督促干部引以為戒、抓好整改,防止小毛病演變為大問題。(普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