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瑞麗市紀委監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4次,處置問題線索35件,立案30件,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確保全市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蹄疾步穩。
發揮頭雁效應,層層壓實責任。市委始終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帶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與各部門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82份,明確細化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鞏固拓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責任追究及成果應用三個方面10項任務;對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5家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全力抓好巡察工作,選配5個巡察組組長,向58個被巡察對象單位抽調優秀人員組建市委巡察人才庫,完成十二屆市委第七輪巡察工作,共發現問題53個,線索6條,制定整改措施164條;啟動十二屆市委第八輪巡察工作,抽調24人成立4個巡察組,對市發展和改革局等4個黨組開展政治巡察、掃黑除惡和打擊走私專項巡察。
堅持問題導向,提升監督效能。堅持日常監督常在,形成常態。緊盯重要時間節點和“四風”隱形變異新表現,通過隨機抽查、實地暗訪等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共開展作風紀律專項監督檢查4次,發現問題50余個,召開約談提醒會議2次,對存在作風紀律問題、脫貧工作落實不力的10家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1名干部因上班期間違反工作紀律被問責。
派駐機構“探頭”持續發力。各派出機構堅持每月一查和隨機抽查強化對駐在單位的日常監督,圍繞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履行“一崗雙責”、單位干部作風、脫貧攻堅領域、掃黑除惡等方面開展監督檢查共50余次。
保持高壓態勢,持續推進反腐敗斗爭。以不松勁、不停步、再出發的姿態,多措并舉持續保持查辦案件高壓態勢,充分釋放制度優勢和改革活力,執紀審查工作呈現新氣象。1至4月共立案30件30人,同比增長172.73%;采取留置措施2件2人;結案25件25人,同比增長38.89%。
不斷加大對基層案件查辦工作的指導和幫帶,通過以案代訓、業務指導等方式,不斷提升鄉鎮紀委的業務能力。8個鄉(鎮)農場紀委立案3件3人,辦案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提升。
堅持抓早抓小、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運用“誰分管誰談話”工作辦法開展各類談話1862人次,同比增長66.25%;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36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11人次,占30.6%。(杜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