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景洪市紀委監委聚焦主責主業,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堅決懲治腐敗。1至4月,全市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理27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16人次,占59.3%;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4人次,占14.8%;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3人次,占11.1%;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4人次,占14.8%。
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尤其在運用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構建抓早抓小、抓細抓實的工作格局。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開展好經常性紀律教育,加強對黨員干部履行職責和權力行使情況的監督。綜合運用談話函詢、批評教育、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多種手段,加大對苗頭性、輕微違紀問題的處置力度,教育監督管理干部并重,防止黨員干部由“破紀”走向“破法”。
推動監督執紀從抓“關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轉變、從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轉變,積極運用批評教育、談話函詢、組織處理、黨紀處分等方式,把運用“四種形態”落實到具體行動上,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把談話函詢作為防微杜漸、警醒干部的有效形式。不斷創新執紀方式,強化紀法銜接,分類處置問題線索。定期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聯席會議,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合力。整合辦案資源,加強與公、檢、法、審計、司法等部門的密切聯系,構建整體聯動、高效協同的工作格局,推動紀檢監察力量的全面融合。推行常態化紀律作風監督檢查工作機制,提高執紀審查質效。
圍繞中心任務,強化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等各項監督。堅持“嚴”字當頭,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嚴查快處各類違紀,尤其是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推動政治生態向好發展。(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