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沾益區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針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建立了作風建設問題線索每月征詢機制。
問題線索征詢遵循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完善制度的原則,每月開展一次,由區紀委監委向區級領導和區紀委各派駐(出)機構發出問題線索征詢表,征集區級部門和工作人員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出臺的政策措施和作出的決策部署不到位、有關部門和單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及其他作風建設方面的問題。
針對反映的問題,由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進行研判,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向被反映部門提出質詢,督促其查清問題,并精準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通過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處理方式,讓黨員干部時刻繃緊紀律之弦,切實做到小過即問、小錯則咎,防微杜漸、防范未然;對發現的問題線索,按照程序轉有關部門進行核查,經查實屬于違紀違規問題的,立即進行追責問責。
為進一步推進問責精準化,區紀委監委配套制定問責辦法,明確對全區各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執行決議決策不到位、推動工作不力,履行職責不力、服務意識淡薄,違反工作紀律、影響黨委政府形象等3方面14種應當問責的情形,規定了問責方式及從輕或免于問責、從重或加重問責的情形。
區紀委監委主要受理被上級及區委、區政府通報批評,區級及上級領導批示查辦,輿論披露和新聞媒體曝光,群眾舉報、投訴、控告等方面的問題線索,在受理問責事項后,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對應問責的事項和對象以《問責通知書》的形式,通知被問責對象所在單位或本人認定。被問責對象所在單位或本人在10個工作日內將認定結果告知問責決定機關。對未及時反饋問責認定結果的,將對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追責,以精準化、規范化的問責推動干部作風持續轉變。今年以來,共問責干部3人。(黃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