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中不夠認真負責,違反了相關規定,給單位造成了不良影響,懇請接受組織對我的處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汲取教訓,堅決改正,也請大家以我為戒,不犯類似的錯誤……”近日,在臨翔區直某單位宣布干部處分會上,一名受政務處分的干部誠懇表態道。
今年以來,區紀委監委進一步規范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宣布、送達工作,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增強查辦案件的綜合效果,發揮預防及警示教育作用,切實達到“查處一起、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應。
召開宣布處分決定會前,該區紀檢監察干部先向受處分人宣布送達處分決定,告知其享有的權利,受處分后對工資、年度考核、晉職晉級、評先選優等方面的影響,與其進行談心談話,聽取其對處分決定的意見,了解其對違紀行為的認識和態度,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宣布處分會上,按照作出處分決定的紀檢監察機關領導或受委托單位領導宣布處分決定、受處分人作表態、所在單位主要領導代表班子作表態、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結合案件提出相關要求等四項議程召開會議,以案為鑒,用身邊人、身邊事開展警示教育。
“參加宣布對同事的處分決定會,使我深受震撼,我將以此為鑒,對照整改,強化紀律規矩意識,做到嚴格遵守紀律、自警自勵。”一名參加宣布處分決定會的干部如是說道。
同時,規范處分決定書及相關材料送達,督促相關部門必須對照列表逐項落實簽字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報告表反饋至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楊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