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紀委監委發出通知,在全市進一步深化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嚴防紅包問題反彈,扎實推進紅包整治工作常態化。
通知要求,各部門(單位)黨(工)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親自研究、部署,層層傳導壓力,把壓力傳導到基層、責任壓實到基層,高位推動整治工作。
通知強調,此項整治工作將納入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鄉鎮、農場(街道)紀委(紀工委)、市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將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納入日常監督檢查范圍,加大對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的監督檢查力度。
“紀檢監察機關將及時研究整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嚴格執紀、嚴格責任追究,對那些仍不收斂、不收手,變換花樣違規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典型問題將指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推動全市黨風、政風、民風持續向好。”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明確了具體時限要求,部門(單位)黨(工)委(黨組)書記就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與班子成員進行逐一談話,談話對象本人如實向組織作出說明,各部門(單位)、市管干部開展自查自糾并作書面說明收送紅包情況和簽訂承諾書情況。市紀委監委在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和處理方案上報情況上均有明確的時限規定。(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