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師宗縣紀委監委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堅持嚴字當頭,規范審查內容、嚴格審查程序、延伸審查范圍,認真把好黨員干部在提拔使用、評先評優、表彰獎勵等工作中的廉政審查關口,防止領導干部“帶病提拔”“帶傷評優”。
制定回復黨風廉政意見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縣紀委監委提供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的范圍,堅持“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要求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紀檢監察室等職能部門切實擔起責任,嚴格按照廉政審查內容,逐項開展審查,并提出明確審查意見。
結合各職能部門審查意見,對審查對象政治品質、作風表現、職業道德、廉潔自律、遵紀守法情況,舉報反映中掌握的相關情況,“八小時以外”情況,是否被問責、因違紀違法受到處分、被立案審查情況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把關。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延伸審查范圍,對擬提拔或調整到重點崗位的黨政領導干部延伸審查其原所在單位任職或工作情況,防止出現審查漏洞,確保廉政審查意見真實嚴謹、全面精確。
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中,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沒問題不拖延、有問題不回避,如實對審查對象提出廉政審查意見,既讓優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表彰獎勵,也將存在問題干部隔離在“大門”之外。對把關不嚴、審查不認真,甚至故意隱瞞,造成回復意見失實失準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今年來,縣紀委監委共對領導干部提拔調整、評先評優、出國境等情形開展廉政審查1402人次,建議不予提拔和重用6人。(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