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為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選拔任用干部、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要求,永平縣紀委監委緊盯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職級晉升、工作調動等關鍵節點,用好紀律尺子,當好“質檢員”嚴把干部廉政關。1至7月,共回復黨風廉政意見3284人次。
制定回復黨風廉政意見辦法,進一步明確縣紀委監委提供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的范圍,在回復過程中堅持“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收到的組織(人事)部門或推薦單位的征求意見函,由紀委組織部分送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紀檢監察室等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廉政審查內容,逐項開展審查、提出明確審查意見,并由室主任和分管領導對審核情況“簽字背書”,確保廉政意見回復有據可查。同時,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對涉及的干部和部門有“病”說“病”,做到不回避、不遮掩錯誤、不推卸責任,提供真實、全面的廉政審核意見,確保廉政意見回復全面、真實、準確。
充分發揮監督舉報平臺作用,建立信、訪、網、電“四位一體”的監督舉報機制,及時受理和快速查辦黨員干部違紀問題信訪舉報,加強黨員干部違紀問題線索管理,準確把握黨員干部廉政狀況。同時,牢牢把握任前廉政教育關,通過集體廉政談話、觀看警示教育片、簽訂廉政承諾書等方式,對新任職領導干部開展任前廉政教育,對即將走上新崗位的領導干部進行廉政教育,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同時,喚醒黨的意識,黨員意識,責任意識,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激發干事創業的情懷。
在此基礎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實行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原則,明確規定辦理事項、時限和回復等內容。嚴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加強違紀問題線索管理,加大問責力度,對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中有隱瞞或弄虛作假,以致審查結論失準失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同時,實行廉政把關責任倒查追究,對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中不認真負責、有意歪曲、故意隱瞞或夸大事實、弄虛作假、造成回復意見結論失實的,加大問責力度,強化責任追究。(楊紅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