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對你進行提醒談話,主要是督促鄉黨委進一步履行管黨治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馬龍區月望鄉紀委書記在提醒談話時說道。
今年來,區紀委監委為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在月望鄉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醒制度》試點工作,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據悉,提醒制度明確鄉鎮黨委主要領導在重要節假日前或發現需要提醒的問題時,由鄉鎮紀委牽頭以書面形式向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發出《主體責任提醒函》。提醒內容主要是黨員干部在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貫徹民主集中制及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等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履職盡責不力,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有不作為、慢作為、緩作為傾向的;信訪舉報反映黨員干部違紀違規問題,但情節輕微,紀檢監察機關認為不需要立案審查給予紀律處分,或者反映問題過于籠統又不能否定真實性的;在監督檢查、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中,發現黨員領導干部存在違反作風建設、廉潔自律等相關規定以及其他違紀違規問題的,需要以案釋紀、提醒教育他人的;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問題上群眾有反映的;黨員干部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或不如實報告的;紀檢監察機關在處置問題線索過程中認為有必要談話提醒的;重大節假日前廉潔自律及履行主體責任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項等。
針對提醒問題,必要時組織約談。約談原則上采取“一對一”的方式進行,約談提醒情況記錄在冊存檔備查,作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下一步,區紀委監委將結合實際,在全區范圍內推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醒制度》,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準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抓常抓長,做到“防患于未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邱東 施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