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紅塔區紀委監委在監督執紀工作中,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突出運用第一種形態,既體現了對黨員干部的關心和愛護,也實現了懲處“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效果、法紀效果和社會效果。今年1至9月,該區紀委監委運用第一種形態提醒教育干部276人次,占“四種形態”總數的80.7%,同比增長117.3%。
抓實教育防范。組織全區黨員干部開展“黨紀法規”學習教育和廉政知識測試;對新提拔、交流的科級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廉政警示教育、廉政宣誓及簽訂廉政承諾書;組織全區黨員干部觀看《激濁揚清在云南》《反腐槍聲》等警示教育專題片,教育警示全區黨員干部汲取教訓、以案明鑒,自覺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
壓實責任擔當。出臺《紅塔區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黨員干部開展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的實施辦法》,明確全區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時,對黨員干部存在達不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的問題,要區別不同情形,以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為抓手,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黨組織隸屬關系,分別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組織提醒談話、函詢談話和誡勉談話。
同時,該區紀委監委還規定了各級黨委(黨組)在黨員干部日常管理中發現有違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問題以及其他需要開展責任主體提醒談話情形的,要及時開展提醒談話;對發現黨員干部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要采取組織約談、提醒約談、不作為約談及紀律約談,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理、早糾正;對有問題線索和舉報反映,但舉報反映的問題籠統、可查性不強的,由該區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問題線索處置要求及時開展函詢,并要求當事人做出實事求是的書面說明或回應;對黨員干部存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區委有關規定不力,達不到問責處理、構不成違紀,但造成不良影響或構成輕微違紀的,由該區紀委監委實施誡勉談話。(黃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