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宏州紀委監委消息:經審查,芒市政府副市長孟玉相坐在擔任芒市鎮黨委委員、副書記、鎮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在人大代表候選人考察中審核把關不嚴,致使涉惡人員方某某當選為芒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對此,孟玉相坐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5月30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孟玉相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