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云南省委批準,云南省紀委監委對原云南冶金集團總公司黨委副書記楊道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道群理想信念完全喪失,紀律規矩意識蕩然無存,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私欲膨脹、擅權妄為,利用職務便利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巨額利益。漠視群眾利益,為虎作倀、助紂為虐,扶持黑惡勢力坐大成勢。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賣公營私,大肆收受財物。為逃避打擊,“圍獵”執紀執法機關干部,對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危害。
楊道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楊道群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楊道群簡歷
楊道群,男,普米族,云南蘭坪人,高中學歷,1946年8月出生,1964年參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2月至1993年9月,歷任蘭坪鉛鋅礦供銷科科長、礦長、黨委書記,1993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云南蘭坪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副廳級);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任云南冶金集團總公司黨委副書記、云南蘭坪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任云南冶金集團總公司黨委副書記、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2006年7月至2006年11月,享受云南冶金集團總公司正職待遇、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2006年1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