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呈貢區紀委監委按照能試盡試、全要素使用原則,全面審慎、積極穩妥地實踐運用12項調查措施,依法依規開展監察調查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使用調查措施939次,其中:談話593次;詢問31次;訊問64次;查詢105次;調取115次;扣押17次;搜查4次;鑒定2次;留置8次。
強化業務培訓,提升能力素質。主動適應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監察體制改革全面推進的新形勢、新任務,根據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要求,加大學習教育培訓力度,通過以案代訓、專題培訓、學思講堂、外出培訓、交流培訓等舉措,重點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等四項制度,增強專業能力,準確把握12項調查措施內涵,學懂弄通措施的適用條件、啟動程序、審批流程、具體要求,確保調查措施依法依規運行。同時,克己慎行,主動接受監督,在遵紀守法、嚴于律己上作表率,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
強化程序意識,規范權力運行。牢牢把握工作職能,完善各項工作規則,整合規范紀檢監察工作流程,強化內部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有效防止權力被隨意濫用。立足新職責新使命,創新理念思路、工作方法,全要素、多形式積極探索使用12項調查措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云南省監察機關調查措施使用規范》等相關規定要求,堅持全面審慎、積極穩妥、規范高效使用調查措施,同時對12種調查措施的適應范圍、啟動報批程序、流程管控、具體要求等進行嚴格管理,履行簽批審批手續,做到逐級審批、全程留痕,保證各項調查措施依規依紀依法精準使用。
凝聚合力,重拳出擊反腐。充分發揮合署辦公、紀法貫通的體制機制優勢,繼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嚴肅執紀執法,緊盯重點人和事,把握關鍵環節,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重點查處職務違法犯罪案件,持續加大審查調查力度,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執法越嚴的強大震懾,在全區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全區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5件68人,同比增長85.71%,移送檢察機關4人。立案65件,其中,公檢法機關移送7件次,監督檢查中發現2件次,上級交辦7件次,審查調查中發現19件,審計中發現1件次,信訪舉報4件次,巡察中發現2件次,其他行政執法機關移送8件次,其他15件次。(馬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