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啟動以來,云縣紀委監委把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結合實際,穩步推進。截至目前,已完成向全縣12個鄉(鎮)派出監察室,實現對基層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切實打通監督監察“最后一公里”。
該縣監委派出的監察室與鄉(鎮)紀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塊牌子。各鄉(鎮)監察室將根據縣監察委授權,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相關職責。可采取談話、詢問、查詢、調取等不限制被調查人人身、財產權利的調查措施。做到對鄉(鎮)管轄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經縣監察委批準,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依法進行調查;對履行職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違規違法的有關人員依法提出政務處分建議;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問責或提出問責建議,并指導督促村(社區)監督委員會加強對群眾性自治組織從事管理人員的監督。
同時,該縣監委將加強對各鄉(鎮)監察室履行監察職責的領導和指導,對鄉(鎮)監察室履職情況開展經常性檢查,推動鄉(鎮)監察室依法履職,對出現違規、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相應責任。各鄉(鎮)監察室自覺接受縣監委的管理監督,嚴格按照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辦事,不得隨意擴大調查措施使用權限。
此外,在向鄉(鎮)派出監察室的基礎上,縣監委在全縣194個村(社區)聘任監察聯絡員,進一步加強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人員行使公權力情況的監督,著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徐守菊 周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