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動監察職能向鄉鎮基層延伸,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根據《關于設立鄉鎮監察室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的實施方案》,鶴慶縣的9個鄉鎮派出監察室正式掛牌運行。
鄉鎮監察室與鄉鎮紀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兩塊牌子的制度。根據縣監委授權,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相關職責,對鄉鎮管轄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經縣監委批準,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依法進行調查;對履行職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違規違法的有關人員依法提出政務處分建議;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問責或提出問責建議;指導督促村務監督委員會加強對群眾性自治組織從事管理人員的監督。
該縣對鄉鎮監察室堅持標準化建設,各鄉鎮(街道)監察室的辦公地點、辦公條件、后勤保障由所在地的黨委政府負責提供和安排,要求必須配有專門的談話室、專用的辦公設備和固定的宣傳陣地。監察室的標識牌和印章由縣監委統一制作分發。縣監委建立派出鄉鎮監察室和村(社區)信息聯絡員日常管理、問題線索管理、請示報告、責任追究、年度考核等工作制度,統一制定工作辦法、工作流程圖、常用文書格式等,規范指導派出鄉鎮(街道)監察室履行監察職能,確保上下聯系溝通順暢,工作高效運行。
向鄉鎮派出監察室的同時,該縣還在村(社區)聘任監察聯絡員,進一步加強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行使公權力情況的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截至目前,全縣114個村和3個社區均完成了監察聯絡員的考察、選聘工作。(楊自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