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鄉鎮派出監察室,監督范圍擴大,監督對象增加,肩上的責任更重,對鄉鎮紀委工作要求更高了,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學習,讓派出監察室切實發揮作用。”一位鄉鎮紀委書記表示。
為進一步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工作,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實現監察監督全覆蓋,打通基層監督“最后一公里”,近日,馬關縣出臺《馬關縣監察委員會向鄉鎮派出監察室實施辦法》,向全縣13個鄉(鎮)派出監察室,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實現監察監督全覆蓋。
《辦法》明確了鄉鎮監察室與鄉(鎮)紀委合署辦公,鄉(鎮)監察室設主任、副主任和監察員,分別由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和專職紀檢干部兼任。派出監察室依據上級監察委授權履行相應職能,明確了監察室履行監督、調查、處置相關職責,賦予鄉(鎮)監察室對履行職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違規違法的有關人員依法提出政務處分建議等監察權限,確保監察室依法依規依紀行使監察權。
為將監委的職能延伸到基層鄉鎮,做到監察不留死角、沒有遺漏,縣監委以點帶面,制定印發賦予派出鄉鎮監察員監察職責試點工作方案,向2個鄉鎮紀委派出監察員6名,在試點探索中進一步規范監督監察工作,通過賦予鄉鎮監察員職責試點工作為全縣鄉(鎮)派出監察室奠定了堅實基礎。
據悉,下一步,該縣紀委監委將任命鄉(鎮)監察室主任、副主任和紀檢監察員共計36名,任命農場管理區監察專員1名。進一步明確鄉(鎮)監察室的機構設置、人員組成、監察對象、職責、監察權限,積極探索建立村(社區)監察聯絡員等制度,在全縣124個村(社區)聘任監察聯絡員,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
“在鄉鎮設立派出監察室,實現了基層監督全覆蓋,賦予了鄉鎮監察權限,加強了對群眾性自治組織和非黨員村干部的監督,消除了監督盲區。”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說。(付仕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