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工作,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實現監察監督全覆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和省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精神,近日,貢山縣陸續完成了全縣五個鄉鎮監察室的掛牌工作。
根據《貢山縣監察委員會向鄉(鎮)派出監察室的實施方案》,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組成考察組,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廉潔關、形象關,采取考察談話、民主測評等方式,對全縣5個鄉鎮黨委推薦的派出監察室人選進行了考察,真正把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的干部選拔到紀檢監察崗位上來,著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派出鄉鎮監察室根據縣監委授權,將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相關職責。對鄉鎮管轄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政從政從業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經縣監委批準,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依法進行調查;對履行職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違規違法的有關人員依法提出政務處分建議;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問責或提出問責建議;指導督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加強對群眾性自治組織從事管理人員的監督;完成縣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鄉鎮監察室的成立,賦予了鄉鎮監察室部分監察權限,鄉鎮監察室可以采取談話、詢問、查詢、調取等不限制被調查人人身、財產權的部分監察調查措施。
8月底前,貢山縣將建立村(社區)監察聯絡員制度,以村(社區)黨組織推薦,鄉鎮紀委考察和聘任的形式,建立一支由村(社區)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組成的村(社區)監察聯絡員隊伍,通過日常監督,及時發現村(社區)行使公權力人員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線索及行為,進一步延伸鄉鎮監察室監督觸角,構建鄉鎮、村(社區)監察監督網。
縣監委派出鄉鎮監察室的成立及村(社區)監察聯絡員制度的建立,標志著國家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在基層落了地、通了電,也為鄉鎮、村(社區)兩級監察工作運轉按下了啟動“按鈕”,意味著基層監察干部隊有了更多的“法寶”和“令牌”,讓監察督查視線更寬、范圍更廣,對象更加精準。(楊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