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人員行駛公權力情況的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近日,昌寧縣在完成向鄉鎮派出監察室的基礎上,在村(社區)聘任監察聯絡員,讓基層又多了一個“監督哨”。
村(社區)監察聯絡員,設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擔任,不設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由黨組織副書記擔任,任期與村務監督委員會任期相同。村(社區)監察聯絡員由村(社區)黨組織推薦、鄉鎮黨委審核把關、鄉鎮紀委聘任,并報縣紀委縣監委備案。
村(社區)監察聯絡員主要任務是通過加強日常監督,發現村(社區)行駛公權力人員涉嫌職務違法和犯罪的線索及行為,及時向鄉鎮監察室報告。在工作開展過程中,鄉鎮紀委、監察室按照職責權限,以業務培訓、工作抽查等形式指導督促村(社區)監察聯絡員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發揮好監督作用。
“監察聯絡員不是一個稱呼、一個身份,而是一份光榮的使命,一份沉甸甸的責任,我將用好監督這個法寶,瞄準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臂峦⑸鐓^監察聯絡員在收到聘書后認識到位,決心堅定。
據悉,目前該縣已完成村(社區)監察聯絡員的聘任工作,所有監察聯絡員已上崗履職。為不讓監察聯絡員成為虛名、擺設,接下來將重點細化監察聯絡員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強化監察聯絡員的能力鍛煉和業務培訓,進一步履職盡責,發揮監督作用,切實糾正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曾春 熊健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