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村委會存在‘三資’管理不規范、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工作滯后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特向你局作出以下建議……”近日,彌渡縣監察委員會向該縣農業局送達監察建議書,并開展警示教育。
為做好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后半篇文章”,推動問題整改,該縣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問題靶心,針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中發現單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典型性問題,及時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或監察建議書,提出改進意見和有針對性的建議,強化監督執紀,讓監督對象所在單位切實找到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督促責任部門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完善,并要求其15個工作日內回復建議辦理情況。
“收到監察建議書后,我局高度重視,立即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并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該縣農業局在建議辦理回復中寫道。
紀檢監察機關通過向相關黨組織和單位發送建議書,進一步優化了扶貧資金的審批、撥付流程,規范了對農村“三資”的監督管理,提升了城鄉人居環境,督促相關單位完善了規章制度,推動各項制度落實,加強了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解決了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提升了群眾的滿意度,達到了以案促改、以改促建的目標。
“監察建議不同于一般的工作建議,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被提出建議的有關單位無正當理由必須履行。今后還要加強對建議書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問題整改到位,確保監察建議的權威性。”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監察體制改革以來,該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向有關黨組織和單位(部門)發送監察建議書13份、紀律檢查建議書8份,共提出建議30條,目前已完成整改21條,有效堵塞了監管漏洞,推動單位標本兼治,避免問題進一步發展演變。(董晶梅 羅曉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