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項目簽訂協議、動工實施時,李紹華未任縣衛計局局長,核查中未發現其存在插手、干預工程和不履行職責,不積極協調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問題。此問題反映不屬實。”2018年11月,瀾滄縣紀委監委就衛生健康局局長李紹華被舉報問題的調查結果進行了通報,并到該局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大會進行了澄清。
“感謝縣紀委監委為我澄清正名,這是組織對我的關心和幫助,今后我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不辜負組織的培養和信任,大膽履職,擔當作為。”縣衛生健康局局長李紹華如釋重負地說。
這樣的例子不止一件。2018年以來,縣紀檢監察機關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擔當,嚴厲打擊誣告陷害行為,建立健全舉報線索快速核查和綜合研判機制,及時為受到誣告陷害者澄清正名,為敢于擔當者撐腰鼓勁,保護和激發廣大黨員干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堅持以“對有問題舉報徹查到底,對不實舉報及時澄清”的原則主動作為,對信訪舉報查否情況采取當面反饋或書面說明的形式告知被舉報人,同時綜合采取召開黨組會、黨支部會、村民代表大會,以及通過村務公開、專題通報等方式公開反饋調查處理結果,為受誣告、錯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負面影響。
縣紀檢監察機關的及時行動,讓受到誣告的瀾滄縣富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李駿生感激不已。
“這段時間除了要面對各級調查組的調查,還要經常安撫一起被誣告的邦崴村主任羅潤生等村干部的情緒,在脫貧攻堅的關鍵時期,人心不能亂,真的倍感壓力……感謝組織還我一個清白!組織的撐腰,讓我之前的委屈、迷茫一掃而空,重新充滿干勁!”富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李駿生在澄清大會后緊緊握住前去負責澄清工作的紀檢干部的手激動地說。
此前,富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李駿生及邦崴村委主任被舉報利用黑惡勢力打擊報復群眾。經查,因修建公路,舉報人徐某對“一事一議”決策持反對意見,在用自家的農用車破壞修好的路面時被村民阻止,而導致農用車損壞,因此徐某心生不滿、懷恨在心,故意誣告,所舉報的問題均不屬實。
查清事實后,縣紀委監委到富東鄉向當事人反饋調查結果,并組織召開鄉村干部大會,在會上為李駿生、羅潤生澄清正名。
目前,縣紀委監委建立健全常態化澄清機制,通過召開澄清會、向黨組織進行通報等方式,還清白者清白,幫助受到誣告錯告的黨員干部卸下思想包袱。2018年以來,先后為干事創業中的1名黨員干部啟動容錯免責機制,免予處分1人,為舉報失實的黨員干部公開澄清正名3人。(何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