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盤龍區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把紀律處分執行作為切實維護紀法嚴肅性權威性的重要方面,通過規范紀律處分執行、進行專項監督檢查、開展回訪教育等方式,著力構建處分決定執行的“閉環”體系,做好紀律處分的“后半篇文章”,確保處分決定執行“不打白條、不打折扣”,從嚴從實筑牢紀律處分執行的“堤壩”。
“工作制度+報告清單”推動紀律處分執行規范化
出臺《規范紀律處分執行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從執行主體、職責分工、執行程序、監督檢查等方面對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進行細化,規范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內容和要求,明確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在處分決定執行工作中的責任,加強對處分執行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處分決定下發、宣布、執行、回訪、解除等各個環節無縫對接、剛性落地。
同時,向被處分對象所在單位黨組織發送“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報告清單”,列明處分決定送達、宣布、歸檔、職務任免、級別確定、工資調整、年度考核等內容。處分決定執行完畢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清單進行簽字背書后進行反饋。
“壓實責任+部門聯動”推動紀律處分執行長效化
將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把認真執行紀律處分的工作要求納入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內容,壓緊壓實各黨(工)委(黨組)執行紀律處分決定的主體責任,街道紀工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執行紀律處分決定的監督責任。截至目前,對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律處分執行不到位的6個單位分管領導、具體責任人和6個街道紀工委負責人進行了談話提醒,共向涉案單位(部門)下發紀律檢查(監察)建議書6份,督促整改問題6個。
構建由區紀委監委牽頭,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各街道紀工委,組織部、人社局、受處分人所在單位互相協作配合的紀律處分決定執行聯動工作機制。各部門明確職責任務、定期通報情況、聯動開展監督檢查,切實解決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底數不清、政策不明、溝通不暢、落實不力等問題。去年以來,區紀委監委召集紀律處分執行相關會議6次,區紀委監委、組織部、人社局進行抽查12次,監督檢查單位53個、案件289件,發現問題20個,下發整改通知書12份。
“監督檢查+回訪教育”推動紀律處分執行常態化
圍繞處分決定宣布送達歸檔、工資調整、職務職級變動、處分影響期是否提拔、解除處分、恢復黨員權利等內容,每年一季度對上一年度紀律處分的執行情況,采取自查—督查—抽查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今年3月對去年辦結的64件案件的處分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處分決定執行到位率達100%,堅決糾正了處分決定執行中“秘而不宣、拖而不辦、辦而不言、歸而不全”等問題,黨紀政務處分的嚴肅性、權威性進一步凸顯。
把回訪教育與紀律處分執行有機結合,在紀律處分執行檢查中開展回訪教育,在回訪教育中檢查處分執行情況,既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又切實體現組織關懷,保障受處分人員正當權益。堅持誰查處誰回訪的原則,結合工作實際和受處分人錯誤性質及處分情況,通過檢查處分決定執行情況、與回訪對象談話、與所在單位負責人交換意見等形式,根據情況進行面上回訪、重點回訪和專項回訪。截至目前,全區紀檢監察組織開展回訪教育共158人(次),回訪率100%,起到了提干勁、促整改的良好效果。(楊文靜 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