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山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文山州委批準,文山州紀委監委對文山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市長楊傳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傳輝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和接受旅游安排;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方面提供幫助;涉嫌職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房地產項目開發、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楊傳輝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權錢交易,濫權妄為,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黨的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文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文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傳輝開除黨籍處分;由文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