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相關部門租用車輛、私車公用等方面存在的風險點,針對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議……”近日,祥云縣紀委監委向縣政府辦公室發出監察建議書,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相關制度,確保公務用車管理使用依規依紀依法。
這是該縣紀委監委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利用監察建議書推進整改落實的一個縮影。近年來,該縣紀委監委聚焦主責主業,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問題靶心,在認真做好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后半篇文章”的同時,針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中發現部分單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典型性問題,充分發揮監察建議書的監督提醒作用,及時向有關單位列出問題清單,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建議,并責成相關單位舉一反三、整改落實到位,做到靶向治療,去除“病灶”,切實將審查調查成果轉化為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1至3月,該縣紀委監委共下發監察建議書2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為防止監察建議書“一發了之”、整改落實走過場、整改效果打折扣等現象發生,該縣紀委監委在明確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時限等硬性指標的同時,建立監察建議專門臺賬,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辦、跟蹤督辦、銷號管理等方式實時督促,做到治標與治本雙管齊下,確保發出的每一份監察建議書“落地有聲”。
“以監察建議書的形式,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重點事項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意見與建議,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能的重要體現。下一步,我們將繼續發揮監察建議書的源頭治理作用,拓展監督渠道,提高監督實效,指出‘癥結’,開出‘藥方’,真正達到查辦一個案件,整改一個問題,堵塞一個漏洞,完善一項制度,教育一片干部的目的。”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普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