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長效常治,在嚴厲打擊懲處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同時,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近日,昭通市紀委監委印發《昭通市紀檢監察機關“點對點”排查黑惡勢力“保護傘”實施辦法》,推動紀檢監察機關“點對點”排查黑惡勢力“保護傘”制度化規范化開展。
根據《辦法》,“點對點”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黑惡案件主要發生地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負責。重大復雜案件或者跨縣(市、區)的案件,由市紀委監委按照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辦理程序提級辦理或指定管轄。紀檢監察機關既要對黑惡案件背后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全面排查、起底查透,防止“漏網之魚”,又要慎之又慎,實事求是,防止擴大化,確保排查工作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點對點”排查主要采用“一主線三支線”方式進行。“一主線”是緊緊圍繞黑惡勢力坐大成勢的過程和原因進行分析研判。“三支線”是沿著黨委、政府支線,對掃黑除惡工作推動不力等失職失責問題進行排查,查找黑惡勢力政治靠山,列出關系人清單;沿著政法機關支線,列出黑惡勢力多次違法未被查處、串案被當個案處置的主辦案人、辦案人、審批人清單;沿著職能部門支線,緊緊抓住黑惡勢力在行業領域內謀利事項,列出審批人、經辦人、監管人清單。紀檢監察機關對“點對點”排查發現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原則上采取“一案一專班 ”模式,由排查工作組繼續開展初步核實、審查調查等相關工作,并會商檢察院按照管轄權限同步受理初查,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
同時,《辦法》明確紀檢監察機關要建立“無傘”黑惡案件臺賬,必要時可以組織開展“無傘”黑惡案件復盤或者“回頭看”,確保逐案深挖,清倉見底。未按規定開展“點對點”排查,或排查工作不深不細不實,瞞報、漏報、錯報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情節嚴重或造成其他惡劣影響的,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張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