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guī)定》,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進一步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治生態(tài),近日,云南省高院人民法院黨組專題研究并印發(fā)《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20年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工作清單》(以下簡稱《工作清單》)。
《工作清單》確定了2020年省高院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并對每一項工作任務進行了任務分解,明確了牽頭院領導、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完成時限,層層壓實責任。
《工作清單》突出從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兩個方面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點從黨的思想政治建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抓好以案促改、開展司法巡查和審務督查等15個方面,切實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環(huán)節(jié)、重點崗位的監(jiān)督檢查。
《工作清單》突出問題導向,明確要求全院各級黨組織把黨風廉政建設建設與業(yè)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抓住薄弱環(huán)節(jié)加大治理力度,緊盯問題持續(xù)發(fā)力,持之以恒糾治“四風”和司法作風突出問題,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最后一公里”。(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