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史研究館黨組制定下發了《關于印發<省文史館與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文化和旅游廳紀檢監察組工作協調聯系機制任務分工>的通知》,與省紀委監委駐省文化和旅游廳紀檢監察組建立協調聯系機制,并明確有關責任分工,要求省文史館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積極配合省紀委監委駐省文化和旅游廳紀檢監察組履行職責,主動接受監督,推動省文史館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向紀檢監察組通報日常工作制度。傳達學習及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會議精神、重點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精神情況,省委、省政府有關會議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涉及本部門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指示和批示等情況,處級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因私出國(境)情況,接受上級巡視、審計以及整改等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紀檢監察組通報。
黨組與紀檢監察組會同研究工作制度。館黨組每半年要會同紀檢監察組專題研究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專題研究中央、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和移交線索處置落實情況和線索聯合排查、聯合監督執紀等有關事項。
黨組書記與紀檢監察組組長意見建議交換制度。黨組書記每季度與紀檢監察組組長就全面從嚴治黨、作風建設、廉政風險、問題線索處置、審查調查、黨紀政務處分等交換一次意見。對紀檢監察組提出的監督建議和監察建議,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認真抓好整改,整改情況報告于1個月內報送紀檢監察組。
黨組處分黨員工作協調制度。根據《黨組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工作程序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對館黨組管理的處級黨員干部涉嫌違紀問題的審查、審理、處分決定、處分決定執行、備案等工作職責進行了明確,進一步理順黨組、紀檢監察工委、紀檢監察組和機關紀委的關系。
向紀檢監察組報告工作情況制度。館黨組每半年向紀檢監察組書面報告一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和機關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等情況,重要情況及時向紀檢監察組報告。
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及調整征求紀檢監察組意見制度。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及調整等重要事項,需征求紀檢監察組意見。征求意見對象為擬選拔任用及交流任職的機關處級干部、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他處級干部。對上述人選考察或公示期間,收到舉報或有關問題線索的,按干管權限及時書面反饋紀檢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