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推動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協調發展、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這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三農”問題一以貫之的高度重視、對現代化建設規律和工農城鄉關系變化特征的科學把握。
黨的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首次將“城鄉融合發展”寫入黨的文獻,標志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農城鄉關系進入新的歷史時期。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現代化進程中,如何處理好工農關系、城鄉關系,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現代化的成敗。
現階段,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仍是社會主要矛盾的主要體現,農業農村仍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突出短板。必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強化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投入更多的資源和力量優先發展農業農村,確保在現代化進程中農業農村不掉隊、同步趕上來,實現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
按照《建議》的部署和要求,要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適應確保國計民生要求,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底線,健全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位置。深化農村改革,健全城鄉融合發展機制,推動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保持財政投入力度總體穩定,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
具體講,需要抓好3個“同步推進”:一是同步推進土地產出率和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升,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重點,促進農業供給更好適應市場需求變化。二是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和農村現代化,以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為抓手,在夯實現代農業物質技術基礎的同時,花更大氣力改善農村面貌、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盡快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目標。三是同步推進農村生產力現代化和鄉村治理現代化,以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為導向,不斷完善鄉村治理機制,構建起適合農村特點的、高效率的現代治理體系,推動傳統農村社會向現代社會平穩轉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韓思寧|音頻制作:廈門市紀委監委、廈門金圓集團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