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信訪舉報秩序,嚴肅懲戒誣告陷害行為,保護廣大黨員干部的合法權益,推動形成激濁揚清、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近日,昭通市紀委監委在深入分析研判全市信訪舉報形勢的基礎上,根據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出臺了《昭通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懲戒誣告陷害行為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向誣告陷害行為亮劍,為干事創業者撐腰。
《辦法》共十二條,涵蓋了制定辦法的目的依據、誣告陷害行為類型、誣告陷害行為的查處權限以及處置流程,明確了誣告陷害行為人的責任追究、從重處理情形,以及誣告陷害行為的辦理報備、結果運用、解釋機關和施行時間等內容。
《辦法》規定,為達到個人不正當目的,故意采取捏造事實、虛構情節、偽造材料等方式向有關機關、組織或者領導干部作虛假告發,制造謠言或輿論,意圖使他人權益受損,影響他人選拔任用,干擾換屆選舉、審查調查、巡視巡察,甚至使他人受到紀律、法律追究的屬于誣告陷害行為。主要包括通過來信、來訪、電話、網絡以及冒用他人身份等方式惡意檢舉控告;利用網絡媒體、廣播、報刊等方式制造謠言、誤導輿論造成惡劣影響;策劃、煽動、強迫、唆使、雇傭他人歪曲、捏造事實進行惡意檢舉控告;借舉報要挾、侮辱及中傷相關領導干部或辦案人員,意圖達到個人目的;組織上依紀依法調查已有明確結論,仍然反復惡意檢舉控告的,等等。
《辦法》秉承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教育在先、懲教并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身份和管理權限對誣告陷害行為人進行分類處置。其中,誣告陷害行為人是中共黨員的,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黨紀處分;誣告陷害行為人是公職人員的,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組織處理或政務處分;誣告陷害行為人不是中共黨員和公職人員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視情節輕重,移送有關單位依法處理;誣告陷害行為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嚴肅懲戒誣告陷害行為、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是該市紀檢監察機關落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具體體現。當前,昭通正處于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推動全市實現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急需從制度層面為干部解除后顧之憂、激勵擔當作為?!掇k法》的出臺,釋放出為干事創業者撐腰、向誣告陷害者亮劍的強烈信號,傳遞了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鮮明導向。
“我們既鼓勵實事求是地舉報,特別是實名舉報,又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懲戒誣告陷害行為,堅決打擊造謠中傷、誣告亂告的歪風,切實為勇于擔當者擔當、為敢于負責者負責,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干事創業環境。”市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鄭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