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3167件(不含上級轉交辦456件),其中檢舉控告2139件,占67.5%;申訴22件,占0.7%;批評建議19件,占0.6%;業務范圍外918件,占29%,無實質內容37件,占1.2%。
從舉報方式看,來信1202件,占38%;來訪1166件,占36.8%;來電141件,占4.4%;網絡557件,占17.6%;其他101件,占3.2%。
從被反映人職級來看,反映縣處級干部228件,占檢舉控告類的10.7%;反映鄉科級干部386件,占18%;反映一般干部204件,占9.5%;反映事業單位129件,占6%;反映國有企業22件,占1.1%;反映農村、社區1104件,占51.6%;反映其他人員66件,占3.1%。
從違紀行為分類來看,反映違反政治紀律行為24件;反映違反組織紀律行為147件,反映違反廉潔紀律行為467件,反映違反群眾紀律行為701件,反映違反工作紀律行為396件,反映違反生活紀律106件。
職務違法和犯罪行為分類從職務違法和犯罪行為分類來看,反映貪污賄賂行為178件,反映濫用職權行為222件,反映玩忽職守行為88件,反映徇私舞弊行為71件,反映行使公權力過程中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74件,其他違法犯罪行為107件。
(鄧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