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們!幫我把這件事情處理了,還特地來告訴我結果,你們紀委監委真的很可靠,很值得信任。”近日,馬龍區紀委監委在答復信訪舉報辦理情況時,實名舉報人這樣說道。
為規范紀檢監察信訪署實名舉報辦理工作,切實提升群眾信任度和滿意率,減少重復訪、越級訪,避免紀檢監察行政資源浪費,嚴格保密制度,制定了《馬龍區紀委區監委署實名舉報辦理辦法(試行)》。
該辦理辦法從制定的背景依據、適用范圍、辦理答復程序時限、責任追究等方面全面規范署實名舉報件的辦理及答復程序。在署實名舉報件的初核、審查調查期間,區紀委監委結合《信訪雙向承諾工作實施細則》采取重點督辦、分類指導、電話催辦、發函提醒督辦、書面通報等多種形式,督促信訪件承辦單位對署實名舉報的問題優先、優質辦結,并對因失泄密、久拖不結等失職失責行為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嚴肅追究責任。
與此同時,區紀委還制作答復反饋實名舉報人記錄表,統一格式,統一標準,按照“誰承辦誰答復”的原則,要求具體承辦部門對已辦結的實名信訪舉報件及時主動進行答復。同時,將答復情況反饋信訪室,確保信訪件辦理讓群眾看得到結果。及時掌握舉報人對答復情況的滿意程度和意見建議,做好臺賬登記和數據分析,并及時向領導報告,充分發揮信訪舉報“晴雨表”作用。
“署實名舉報件優先辦理,及時答復反饋,件件有答復、事事有落實,極大地提高了群眾實名舉報的積極性,并且能有效地減少重復訪、越級訪,避免紀檢監察行政資源浪費。”區紀委監委信訪室負責人這樣說道。(龔學權 畢譽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