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一定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今天還你清白后,希望你挺起腰桿,更加努力工作,大膽干事創業,為群眾利益謀福祉……”這是在查實舉報問題后,紅河州彌勒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與被舉報者開展交心談心的一個鏡頭。
近年來,紅河州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嚴管與厚愛、激勵與約束并重,對受到誣告陷害、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及時澄清正名,并對誣告陷害者亮劍,對其誣告陷害的行為依規依紀嚴肅處理,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為消除被誣告陷害干部負面情緒,解開其心中“疙瘩”,州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澄清不實舉報力度,還受誣告者清白,精準把握“誣告”與“錯告”界限,對“誣告”者按照相關組織程序和紀律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錯告”者向其說明情況并進行教育提醒,引以為戒。
為積極穩妥開展澄清正名工作,該州紀檢監察機關認真組織學習貫徹《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依據規則,對收到的檢舉控告認真分析研判,快速反映處置,確保相關問題及時查辦處置到位。同時,落實好“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對被誣告陷害的干部以發函說明、當面說明、通報、召開不實舉報澄清會等方式予以澄清,并通過談心談話、暖心回訪的方式消除顧慮,疏導情緒。通過電視、報紙、網站、微信等進行宣傳報道,強化輿論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感謝組織及時調查,為我澄清正名,我會加倍努力的工作,不辜負組織的期望。”紅河州紀檢監察機關快查快處,澄清正名,讓黨員干部重振干事創業的信心和決心。
州紀檢監察機關在做好為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時加大對誣告陷害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涉嫌誣告陷害行為開展“一案雙查”,即調查被舉報事項,又調查惡意舉報行為。對查實的誣告陷害問題,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引導群眾依法依規舉報。(楊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