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規定與中央八項規定是有區別的,八項規定并不是簡稱,更不能混為一談……”
“《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實名舉報辦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要求,實名舉報辦理堅持‘四個優先’原則,對調查和處理結果,在辦結報批后10日內向舉報人反饋……”
這是近日景洪市紀委監委組織開展紀檢干部培訓交流會的一個場景,更是該委抓好紀檢監察干部全員培訓、不斷提升執紀執法能力水平的一個縮影。
在交流會上,各部室負責人立足崗位職能,自選主題,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結合實踐工作經驗,對各級紀委文件精神進行分析解讀,強調案件辦理過程中易被忽視、但須注意的事項,著力破解日常工作實踐中紀法運用的重點難點。
“雖然我沒有在辦案一線,但聽了各位專家生動接地氣的講解,我對紀檢監察業務工作具體在‘干什么’‘怎么干’有了清晰全面的認識,對我梳理好當前的工作思路和方向有很大的幫助。”市紀委監委宣傳部干部說道。
“這份通報點名道姓,都是我們身邊的例子,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希望大家能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會上,市紀委監委辦公室主任通報了兩起違反改進作風有關規定典型問題。
培訓交流會除了文件解讀、業務提升,還有理論學習、違紀違法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進一步明確“為什么干”的問題,嚴立規矩,嚴管干部,內外兼修,堅決防止“燈下黑”,著力打造紀檢鐵軍形象。
“這樣的交流會不僅授人以魚,更授人以漁,為我答疑解惑,使我受益匪淺啊!”市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監督審查室干部如是說。
“在當前新形勢、新任務下,只有抓好抓實紀檢監察干部培訓,才能確保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依規依紀依法要求落實到處理具體工作的全過程、各環節,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張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