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該案件開展評查后,發現本案卷宗里,被審查調查對象缺少了一份任職文件,不能完全印證其陳述的任職履歷。”“本案卷宗內的這一份文件是復印件,但沒有注明出處……”
為不斷強化紀檢監察干部規范辦案行為,切實提高辦案人員業務水平,增強案件查辦的質量意識,促進辦案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提高案件辦理質量,近日,大理市紀委監委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
通過制定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實施方案,該市紀委監委明確了評查范圍、評查標準、評查領導組、評查辦法、工作要求,抽調成立了五個案件質量評查組,按照案件審理工作“二十四字”要求,采取交叉評查的辦法,抽取了去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辦結案件中的15件典型案件的調查卷和審理卷進行評查。嚴格按照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圍繞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規、執行到位、管理規范8個方面進行評查。評查的案件既有紀檢監察室辦理的案件,也有紀檢監察組辦理的案件,還有鄉鎮紀委辦理的案件;既有黨員違紀案件,也有違法案件、職務違法犯罪案件。評查共發現復印件沒有注明出處、復制人及加蓋公章等26個問題。
針對評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召開案件質量評查反饋會,采取立行立改和統一整改相結合的方式來提升評查效果,對于可即時解決的問題,要求立行立改,對發現的程序性問題、規范性問題采取統一梳理通報,要求及時整改。
“接到問題反饋時,剛開始內心確實是有點難受,覺得有點‘小題大做’了。”一名辦案人感嘆道:“但是回過頭來看,我認識到了,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既是一種監督、一種要求,更是一種保護、一種促進。一方面督促我們規范辦案,降低風險;另一方面更為我們今后提升質量指明了改進的方向。”
“確保案件質量工作極其重要,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該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不斷強化案件質量,督促審查調查部門、案件審理部門切實擔負起保障案件質量的使命責任,推動紀檢監察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何樂琴 麥麗)